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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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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殿騎士團(Knights Templar), 一譯神廟騎士團。正式名稱是「基督和所羅門聖殿貧苦騎士團」(The Poor Fellow-Soldiers of Christ and of the Temple of Solomon),歷史上著名的三大騎士團之一。第一次十字軍東侵(1096-1099)之後,為保衛地中海東岸的十字軍國家,約于1118年在耶路撒冷建立的宗教性封建軍事組織。法國香檳區的貴族雨果·德·帕英(Hugh De Payens)和其他八名騎士于1119年創立了該組織。主要由法國騎士組成。騎士團最初駐紮在毗鄰救世主教堂的耶路撒冷聖殿山上的阿克薩清真寺的一角,而這個清真寺正是建在傳說中所羅門王的神殿(The Temple Of Solomen)上。據說因騎士團首領最早駐地在耶路撒冷聖殿附近而得名。與條頓騎士團、醫院騎士團一起並稱為三大騎士團。
聖殿騎士團的標誌是白色的制服外加白色長袍。公元1147年第二次十字軍東征後,他們開始在白色長袍的左肩綉上紅色十字,剛開始是等邊十字,後來發展成八角十字。徽章則是兩名持盾和矛的騎士騎在一匹馬上,盾上繪有紅色的十字。這個徽章象徵著騎士團的成員一開始是貧窮的騎士,後來又被解釋為騎士團成員的袍澤之誼,不過到了法王腓力四世打擊聖殿騎士團時,卻被認為是騎士團成員搞同性戀的象徵。騎士團的口號是「神的旨意(God wills it)」。 還有一句口號:Non Nobis, Domine, Non Nobis, Sed Nomini Tuo Da Gloriam.(拉丁)翻譯:Give Glory, God, Give Glory,Not For us,God, But for your name.賜予光榮,上帝,賜予光榮,不是為我們,上帝,是為了您的名字。
騎士團的首領稱為宗師(The Grand Master,即大團長或總團長),通過選舉產生,終生任職。宗師直接對教宗負責,因此許多在聖地和歐洲的聖殿騎士團組織不受國王和當地主教的控制。其成員分為四個階層:
騎士(Knights)騎士是騎士團的主體,只有最高等級的騎士才有權穿在背部繪有紅色十字的白色長袍。
軍士(Sergeants)軍士是步兵,級別較騎士低。他們是聖殿騎士團的軍事力量。
農夫(Farmers)農夫負責管理騎士團財產,主要成員是職業修士。
牧師(Chaplains)牧師負責禱告等宗教活動。
成立於 1119–1314
效忠 教宗
種類 西方基督教 軍事修士會
規模 巔峰時15,000–20,000人, 10%是騎士[1][2]
總部 耶路撒冷 聖殿山
綽號 聖殿的指令
贊助者 聖伯爾納鐸
訓言 神的旨意
服裝 白底紅十字
戰役 十字軍戰役, 包含:
蒙吉薩戰役(1177),
哈丁戰役(1187),
阿斯夫戰役(1191),
阿卡包圍戰(1190–1191),
阿卡包圍戰(1291)
收復失地運動
團長
聖殿騎士團的靈魂人物,統領著團裡的一切,入團的弟兄都需發誓效忠。
團規對團長本身戒律甚嚴,其中77條到98條是用來規範團長的。
1. 團長必須住在聖地耶路撒冷,其實早在1127年以前耶路撒冷就是聖殿騎士團的總部。
2. 團長是由13個騎士團牧師選舉出來的,選舉的規章由25條法規規範之。
3. 團長在政治上無太大權力,主要負責聖殿騎士團與其餘諸侯的外交工作,屬於代表性人物。
4. 團長是騎士團中唯一有權力決定騎士團是否參與一場戰役的人,騎士團長身邊有2名輔佐,負責軍事建議。作戰的時候,這2人必須形影不離的跟隨騎士團長。
5. 團長按規定有4匹馬,包括一匹戰馬。
團長的手下:
1名隨行牧師 1名有3匹馬的雜工、1名有2匹馬的隨從、1名有1匹馬的僕人,背負著主人的盾徽與長矛、
1名總管、1名撒拉遜人秘書、1名土耳其輕騎兵(充當嚮導與僕人)、1名廚師、2名馬童。
行軍露營時,騎士團長的帳篷必須是圓型的,代表時時把聖墓放在心上,軍帳由一名騎士保護。
牧師長
騎士團的二號人物,在團長不在的時候,可以行使前者的所有權力,並負責騎士團的資產與土地。
牧師長的手下:
4匹馬、2個跟班、1名有3匹馬的善戰騎士、1名有2匹馬的隨從、1名隨從秘書、1名阿拉伯輕騎兵、1名帶馬的撒拉遜翻譯、2名馬童。
與騎士團長一樣,監察長手中也有一枚騎士團印。
軍團長
負責騎士團中所有軍事決策,無論是戰爭時期還是和平時期,他都負責管理騎士團的武器與戰馬。在做彌撒的時候,軍團長負責統領所有騎士。在作戰的時候,軍團長直接指揮所有騎士,衝鋒的時候軍團長必須親自持橫幅沖陣。當團長出了意外的時候,由軍團長負責維護秩序,管理騎士團各分部,並組織選舉。
軍團長的手下:
4匹馬,其中1匹是專門作戰用的戰馬、2名跟班、1名騎士隨從、1名薩拉遜輕騎兵。
騎士總管:
指揮10名騎士,類似於軍團長的副手。按規定可以擁有3匹馬,1個跟班。
聖地監察長
負責管理聖地所有騎士團分部以及騎士團所有資金,類似財政部長,負責溝通歐洲與東方的經濟貿易交流,主要通過亞克港口。聖地監察長也負責騎士團的內部人事工作。
聖地監察長的手下:
4匹馬包括1匹負重馬、2名跟班、1名有2匹馬的隨從、1名記錄員、1名阿拉伯騎兵、1名秘書、2名步行僕從。
掌旗官
負責騎士團的著裝,騎士們的長袍必須統一,製作與材料工作都由掌旗官來管理。他負責監督所有成員的著裝是否合乎規範。
掌旗官的手下:
4匹馬、2名跟班、1名掌刑官、手工製衣團體、兩個不同種類的帳篷。
聖城監察長
負責騎士團領地的治安,保護整個聖地朝聖道路的暢通與安全。他手下有10名善戰騎士,由他直接指揮,負責保護朝聖者。騎士團中至高無上的聖十字架就是由聖城監察長來持護。
聖城監察長的手下:
4匹馬,其中有1匹戰馬和1匹負重馬、2名跟班、1名2匹馬的扈從、1名騎馬的薩拉遜秘書、1名阿拉伯輕騎嚮導。
備註:該職務在1187年聖城陷落以後被取消。
行省監察長
被派往安條克王國或黎波里的地方監察長,在騎士團上層人員不在的時候有權力代替他們做出決策。行省監察長主要負責治理地方行省的聖殿騎士據點的內政,包括食物與酒的保障。行省監察長同時負責地方行省的經濟。
行省監察長的手下: 4匹馬,其中有1匹負重馬、1名參謀、1名2匹馬的隨從、1名記錄員、1名撒拉遜輕騎兵、1個圓型帳篷、1條地方橫幅、1名異教徒翻譯。
行省內務長
權力極為有限,負責行省分部內部的雜務管理。
行省內務長的手下: 4匹馬、2名跟班。
騎士與隨從的分別:
騎士 - 騎士團的主力,騎士必須是貴族出身,必須在歐洲的行省分部受過訓練,然後派往聖地作戰。
隨從 - 只要是農民出身或地主出身就可以。
每個騎士的手下:3匹馬與1個跟班,所有盔甲與武器都由騎士團提供。
隨從中也有不同級別的官職:
異教騎兵總管 - 負責指揮騎士團的所有撒拉遜輕騎兵,同時有權力指揮所有扈從。
軍團隨從長 - 類似武器庫總管,負責騎士團所有武器的管理維修工作。
跟班隊長 - 負責管理所有跟班。
從十字軍1129年圍攻大馬士革到1291年聖-讓-阿克被阿拉伯人攻陷,聖殿騎士團幾乎參加了所有保衛聖地的戰鬥。在十字軍佔領期間,阿克薩清真寺一度被改為聖殿騎士團的總部。
公元1139年羅馬教宗英諾森二世(Innocent Ⅱ)發布教諭,再次確認了聖殿騎士團的特權地位。它只對教宗負責,不受國王和當地主教的指揮。騎士團不僅享有免稅的特權,而且可以在自己的領地上收取十一稅。羅馬教廷賦予的特權使得聖殿騎士團得以快速發展,成為教廷擁有的重要力量,最多時有2萬多名成員,守衛著聖地重要要塞,並且在保衛王國上扮演決定性角色。
在戰鬥中參戰的聖殿騎士團並不多,通常也就300人左右,但是戰鬥力卻很強大,成為衝鋒陷陣的主要攻擊力量,常常發揮著以一當十的特殊作用。在公元1177年11月25日蒙吉薩戰役(Montgisard)中,耶路撒冷年僅16歲的國王鮑德溫四世率領僅由80名聖殿騎士、500名騎兵和幾千步兵組成的軍隊,大膽攻擊了人數多於自己的撒拉丁(Saladin)的3萬人軍隊,結果卻是撒拉丁精銳的馬木留克(Mamluk)近衛軍幾乎被全部殲滅,傷亡2萬餘人,撒拉丁率領不到1/10的殘兵敗將逃回了埃及。
哈丁戰役在哈丁戰役中,聖殿騎士團被撒拉丁的大軍圍困,大部分人馬非死即傷。公元1187年撒拉丁攻陷了耶路撒冷,騎士團退出了聖地耶路撒冷,最後退到賽普勒斯。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聖殿騎士團已經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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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比较出名的骑士团
[ 本帖最后由 雷洛天使 于 21-10-2008 10:48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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